基层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,如何更好地向抓“服务”这一主题聚焦,取得让群众满意的实效?重要的一条,就是要按照省委书记周本顺的要求,紧紧围绕“让群众好办事、为群众办好事”这一核心内容和主要任务开展各项工作。
“让群众好办事、为群众办好事”,是确保基层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必然要求。从基层实际来看,“让群众好办事、为群众办好事”的要求,针对的正是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,回应的正是群众的强烈期盼——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事难办”,是官僚主义的典型表现,百姓最反感;手续繁琐、流程复杂、效率低下,办一件事跑断腿,群众最无奈;解决实际困难,办好惠民实事,群众最欢迎。因此,各基层单位一定要把“让群众好办事、为群众办好事”牢牢抓在手里,切实抓出成效。这样,就能在“好办事”中让群众看到变化,在“办好事”中切实锤炼作风,进而充分调动起群众支持、参与活动的积极性,推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。
“让群众好办事、为群众办好事”,前提是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。一些基层单位之所以让群众抱怨“办事难”,一些地方之所以在为群众“办好事”方面难见成效,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,但从根本上讲,还是因为宗旨意识、群众观念不强。因此,各基层单位在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,都要紧扣宗旨意识、群众观念进行教育引导、征求意见、查摆问题、立行立改,从而使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,当干部就是为人民服务、就是为群众办事。这个问题解决好了,“让群众好办事、为群众办好事”就有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强大的内在动力。
“让群众好办事、为群众办好事”,关键是把服务的体系、制度健全起来。政贵有恒,治须有常。实践证明,制度越科学,随意刁难、吃拿卡要的现象就越少;制度越完善,暗箱操作、权力寻租的空间就越小;服务体系越完善,为群众“办好事”就越全面、越高效;服务制度越健全,为群众“办好事”就越持续、越深入。因此,在教育实践活动中,各基层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,围绕实际需求,真正把各种服务体系、制度建立起来,并在实践中不断健全和完善,在工作中有效运用、严格落实。这样,就能从源头上遏制不正之风、规范服务行为,使“好办事”常态化,使“办好事”规范化。
“让群众好办事、为群众办好事”,既是基层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任务和目的,又是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的有效手段和方法。希望全省基层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行动起来,更好地满足群众“好办事”的现实需求、更好地担负起“办好事”的神圣职责,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群众满意的实效。